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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城镇燃气供热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批 团体标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内蒙古城镇燃气供热协会 发布时间:2026-01-28


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燃气与供热行业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促进标准化与行业安全管理、智慧运维、低碳节能等领域深度融合,强化协会团体标准的行业指导作用,提升标准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根据内蒙古城镇燃气供热协会标准化工作总体部署及2026年工作计划,现开展2026年团体标准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提案原则      

1. 紧扣区域行业需求,优先转化重点工程、科研项目成果,推广适用于内蒙古气候与地理特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新工艺,引领行业技术升级;  2. 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聚焦燃气与供热安全供应、设施运维、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3. 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现行标准协调互补,贴合自治区生产经营实际,具备较强可操作性,助力行业提质增效与可持续发展;  

4. 积极借鉴国际先进标准经验,适配区域产业合作与技术交流需求,提升内蒙古燃气与供热行业标准化水平。   

二、提案条件     

1. 已完成前期调研与论证,形成标准草稿或详细编制大纲;   

2. 明确主编单位与主要参编单位,参编单位应具备相关领域技术实力或实践经验;   

3. 落实标准编制经费,保障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4. 清晰说明标准涉及的专利情况(如无专利需明确声明);  

5. 明确标准编制目的、行业必要性、适用范围及核心技术内容;  

6. 确保标准技术可靠、先进适用,兼顾经济合理性与区域适配性;

7.理清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对应关系(等同、修改或补充);  

8. 预期实施后能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助力行业产业结构优化与绿色转型。  

三、提案程序    

1. 提案单位填写《内蒙古城镇燃气供热协会团体标准提案申请书》(附件),并附标准内容草稿或大纲,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   

2. 协会组织专家对提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技术评审,通过评审的提案列入2026年团体标准编制计划并正式下达。

四、其他事项     

1. 提案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申报;   

2. 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2月12日,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3. 若仅提出标准编制需求建议,不作为提案单位参与编制,可填写《内蒙古城镇燃气供热协会团体标准需求建议书》(附件)反馈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霞

 话: 13847129876

  箱: 1643505017@QQ.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燃气热力公司办公楼二楼

                      

                  内蒙古城镇燃气供热协会

                                     20261月28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