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标准起草牵头单位:
常态化开展团体标准复审工作,是推动标准更新迭代、持续提升标准水平的重要手段。针对截止2023年1月10日之前发布实施的宁夏机械工程学会团体标准(见附件1),现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宁夏机械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发布实施满3年的团体标准开展团体标准复审工作。
请各牵头单位先自行评估标准近3年的实施情况并填写《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宁夏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林凯强
:18408404727
:nxjxbwh@163.com
:750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172号银川市总工会后院科学协会楼三楼
宁夏机械工程学会
2026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