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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效率——T/GITIF 002—2018 《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
发布人: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0-12-03


简介

2018年12月26日,由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T/GITIF 002—2018正式对外发布,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项团体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共同编写。标准的要求并不是要统一所有企业的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的信息化方法,而是提供一套企业信息化与其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相融合的通用要求,是建立在企业产品可追溯性具体要求基础之上的管理要求,是对企业产品可追溯性具体要求的补充。标准适用于电子信息企业有可追溯要求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产品实现有效和高效地追溯。本标准可供社会自愿采用。


亮点

标准发布后成功在联合会内部进行了应用实施,实施该标准的电子信息企业均表示该标准应用效果良好,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极强,满足了企业对其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该项团体标准为推动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的效果和效率满足法律法规要求、顾客要求以及企业内部要求,提供了一套针对电子信息企业通过信息化促进有效和高效地实现产品可追溯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为企业信息化与其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相融合的通用要求,是建立在企业产品可追溯性具体要求基础之上的管理要求,是对企业产品可追溯性具体要求的补充。我们认为该标准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对所有电子信息企业的产品可追溯性管理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该项团体标准的应用实施可以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推荐的标准T/GITIF 002—2018 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