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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发布的T/GITIF 002—2018《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ITIF》制定。T/GITIF 002—2018《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
2018年12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
登记证号 51440000321700761J 发证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政策法规宣传,行业调研,建言建策,信息咨询服务,交流与合作,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编辑出版内部刊物。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卫东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邮编 : 51061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废止
标准编号   T/GITIF 002—2018
中文标题   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
英文标题   Requirements of informationization of product traceability management for electronics and information enterprises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中国标准分类号   L04
国民经济分类   C397 电子器件制造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6日
实施日期   2019年01月01日
起草人   彭文忠、徐新兵、李旭波、李盛、吴双庆、王吉昌、王朝阳、黄晓惠、朱启新、王小平、张永卫、兰晓琤、谢培龙。
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宁国市裕华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
范围   本标准为相关电子信息企业提供了以下方面的要求: a)企业在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中应用和改进信息化系统,以有效和高效地实现其满足产品可追溯性要求(法律法规要求、顾客要求以及企业内部要求等)的承诺; b)通过持续改进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与企业信息化的融合,不断提升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能力。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电子信息企业。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提供一套企业信息化与其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相融合的通用要求,是建立在企业产品可追溯性具体要求基础之上的管理要求,是对企业产品可追溯性具体要求的补充。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于2018/12/26 10:51:3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12/26 10: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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