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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会关于征求《臭氧-生物活性炭去除典型新污染物运行技术规程》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6-02-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鲁环促会发[2023]9号)相关规定,由河海大学牵头起草的《臭氧-生物活性炭去除典型新污染物运行技术规程》团体标准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标准质量,现面向会员单位及行业相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3月16日前按照《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要求格式回复至标准起草工作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标准起草工作组联系方式:

  陶老师  13305146519


  省环促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邵老师  19853152919


  电子邮箱:taohui@hhu.edu.cn


附件1:《臭氧-生物活性炭去除典型新污染物运行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臭氧生物活性炭去除典型新污染物运行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会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