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开展2018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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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文件要求,保证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有序进行,完善行业标准体系,根据《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团体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申报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应当围绕演艺设备行业发展的需求,重点申报行业急需的标准,及时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促进中国演艺设备行业健康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二)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供支持。 (三)每个标准项目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CETA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 (二)申报程序 团体标准提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书和编制说明纸质盖章材料各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各1份,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 标准立项申报为协会日常工作,团体标准提出单位可随时向中国演艺设备协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审查批准团体标准立项,统一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和协会网站(http://www.ceta.com.cn)发布。 四、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10层 联 系 人:胡鹏飞 联系电话:010-64097146,13581958629 邮 箱:hupf@sina.cn 六、附件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协会 2018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