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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征集《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通用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2021-06-21


各有关单位:

产品质量鉴定是为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提供关键证据的重要环节。原国家质检总局于2018年废止《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后,许多产品质量鉴定从业机构和专家发出制定行业性规范的呼声,法院和有关案件当事人也提出对产品质量鉴定行业进行约束和引导的迫切愿望。

我会经总结我省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经验,学习其他省份同行做法,并征询有关司法机关和产品质量鉴定机构意见,根据产品质量鉴定专业特点及其对程序的特定要求,决定立项制定《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通用要求》《产品质量组织单位推荐备案管理规范》《产品质量鉴定程序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根据标准制定工作安排,现征集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共同参与标准起草,每个参与起草的单位,需指定至少1名本单位标准项目负责人加入标准起草小组,并填写报名回执交我会秘书处。

联系人:伏卫霞( 020 ) 38835220  刘斌熙(020)38835217;

邮箱:lrc84405958@163.com

 

附件: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报名回执单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1年6月17日


关于征集《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通用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的通知.pdf

附件: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报名回执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