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4-05-09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标委会组织审查,批准《T/STHZP 0031-2024沐浴油》、《T/STHZP 0032-2024儿童沐浴慕斯》、《T/STHZP 0033-2024眉毛定型液》三项团体标准于2024年4月11日发布并实施,现予公告。 具体信息如下:
三项团体标准自2024年4月11日起实施,供市场自愿选用。请有需要的企业填写“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采用申请表和自我声明承诺书(见附件)”向协会申请。 联系人:林春梅 电话:0754-88658188 邮 箱:773788949@qq.com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609单元 邮 编:515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