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6-01-30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全面推进质量强国、质量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基础性与引领性作用,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以标准、质量和品牌为抓手,积极助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社会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发〔2019〕1号)相关条款规定,按照《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批准,现面向全体会员及相关单位开展2026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团体标准项目应立足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围绕技术、产品、应用、服务等相关方面,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严于现行相关标准或填补标准空白。 (一)覆盖多元领域:立足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多元领域的发展需求,稳步推进各领域发展过程中的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和效益最大化。 (二)聚焦优势产业: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轻纺等优势产业,聚焦重点产业链和特色消费品,突出产品质量水平和技术优势,适应市场需求。 (三)注重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赛道,开展标准研制与创新,填补标准空白。 (四)推广优质服务:围绕服务提质、民生改善、智慧建设与管理等维度层面,建立服务规范与评价标准,引导和推广优质服务,提升服务体验的舒适度。 (五)鼓励绿色发展:鼓励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安全应急保障等方面开展标准研制与创新,契合生态友好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申报要求 (一)团体标准项目应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成果具有科学性和适用性,不得与国家政策相抵触。 (二)团体标准项目的选题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和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三)团体标准项目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充分反映标准选题对象的各相关方需求,申报单位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原则上应有至少3家共同使用该标准的单位参与标准研制过程。 (四)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与标准内容相适应的技术工作基础和专业技术能力,愿意为标准研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工作经费与人员支持,能对拟申报的团体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充分预研并填写《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促进会联系人邮箱,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促进会。若已有标准草案及相关前期研究材料可一并报送。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还应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二)促进会将根据团体标准项目申报情况,适时进行立项论证,经促进会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促进会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标准文件完善的团体标准项目可优先立项。 (三)团体标准一经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并公示,申报单位应按照《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国家对标准化文件的起草规则要求。 四、申报时间 团体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是促进会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本通知内容全年有效,有意向的会员及相关单位可随时申报,促进会将及时处理并反馈相关信息。 联系人:罗尧周 联系电话:13568844212 邮箱:564188678@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望平街116号天祥大厦写字楼4楼419室 附件: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