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河北省质量协会
发布时间:2026-01-09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由河北省质量协会批准立项的《河北省质量标杆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为保证上述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相关单位将意见填入“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电话:0311-87088061 电子邮箱:hyb406@126.com 附件1:《河北省质量标杆评价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河北省质量协会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