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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关于《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浙汽学标字〔2025〕13号
发布人: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 发布时间:2025-08-06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依据《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标准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现广泛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回函表于2025年9月5日前反馈至学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老师         老师

电话:0571-87951636       13957165683

邮箱:zjsae@zju.edu.cn   1243242683@qq.com

地址:杭州市浙大路浙江大学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      

 

附件:

1、《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2、《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回函表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

                                2025年8月5日

附件3《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 征求意见回函表.pdf

附件2 《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1 《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pdf

浙汽学标字〔2025〕13号关于《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