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切实提升团体标准质量水平与实施应用效能,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联盟将启动团体标准复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复审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团体标准,纳入复审范围(附件1)。
二、团体标准复审工作安排
(一)牵头起草单位自评
团体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召集起草组收集标准使用意见,依据《团体标准复审自评表》(附件2)进行自评,给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的结论建议。
(二)专家审查
协会组织专家对复审自评结果进行审查,最终形成复审结论。
三、复审结论
(一)不需要修改的团体标准确认为继续有效。
(二)需要修改的团体标准作为修订项目立项并启动制修订程序。
(三)对于经审查确认无存在意义的团体标准,予以废止。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团体标准复审自评表》反馈至邮箱或扫描二维码在线填写。
附件:1.开展复审的团体标准清单
2.团体标准复审自评表
:万思成
:13317138106
:sicheng.wan@cnesa.org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