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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宇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开展团体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
团体标准实施单位试点
2018-07-2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践行绿色发展观,拓展和丰富绿色生态产业的内容,根据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和本会作为国家标准委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的工作要求,经采信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业创新融合发展研究所的团体标准评估结果,现通知如下:

1.河南宇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察右中旗乌兰苏木丽荣农业牧业专业合作社等2家单位符合《中国农民林业合作社信用评定通则》(T/CCPEF 006-2016)团体标准的要求,授予“中国林农合作社诚信建设试点单位”。

2.上海隆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符合《中国林业环境信用基地评定标准》(T/CCPEF 009-2016)团体标准的要求,授予“中国林业与环境建设示范基地”。

3.北京益生同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中国生态体验基地评定指标》(T/CCPEF 011-2016)团体标准的要求,授予“中国生态体验标准化基地”。

4.甘肃泓盛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符合《中国生态良品评定标准》(T/CCPEF 005-2016)团体标准的要求,授予“中国生态良品(景观园林类)标准化示范基地”

5.五常市同升源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中国生态良品评定标准》(T/CCPEF 005-2016)团体标准的要求,授予“中国生态良品(大米)标准化示范基地”。

以上团体标准实施单位试点期一年,2018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17日。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