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9-10-22
各相关会员单位: 由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牵头,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共同起草的《抗抑菌除螨洗衣液》、《液体眼影》、《婴幼儿洁肤液》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于2019年11月23日前发送协会邮箱。 注:如果本标准涉及相关专利问题,请指出并提供支持性文件及有关数据。 联系人:林春梅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609单元; 联系电话:0754-88658188 邮箱地址: 773788949@qq.com
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2019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