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3-02-04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 [2019] 1号)的规定和《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组织召开了团体标准立项函审工作。 经评审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所申报的《兴文石海小龙虾》等2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5 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联系人:赵位;电话:18280389151;邮箱:zjxbybu@126.com)。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汇总表 团体标准立项汇总表
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 2023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