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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关于系列标准《污染场地安全利用保障技术》第1~3部分3项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的通知
粤环学函〔2022〕31号
发布人: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发布时间:2022-08-23


各分支机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组织专家对《污染场地安全利用保障技术  第1部分:污染场地安全等级划分技术指南》、《污染场地安全利用保障技术  第2部分:污染场地安全利用划分标准》和《污染场地安全利用保障技术  第3部分: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安全阈值》3项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并在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该标准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参与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联系人:严辉  

联系电话:020-83525104   18986117479

E-mail:gdhjxh@126.com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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