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发布时间:2022-08-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指南》《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评估指南》《叔丁基过氧化物副产氢氧化钠溶液》等三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学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同时欢迎与该团体标准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行业从业者等加入本标准的研制工作,有意参与该团体标准研制工作的请与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李琬聪 电话:1533996675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茂岭二号路华润置地广场7号楼601室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2022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