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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地下水原位注入修复技术指南》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在京隆重召开
发布人:中关村中环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产业联盟 发布时间:2018-02-01


1月20日,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产业联盟首个地下水污染防治团体标准——《污染地下水原位注入修复技术指南》标准评审会在北京隆重召开。该项标准于2016年12月立项,由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产业联盟标准委员会组织,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宝航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共5家单位参与编写,历时一年,指南中规定了实施污染地下水原位注入修复的工作程序、主要内容、要求、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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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议受到了业内的高度重视,汇集了地下水防治专业权威力量的评审专家,原国土资源部标准化中心兰井志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专家;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蔡五田教高;南方科技大学张幼宽教授;北京师范大学裴元生教授、丁爱中教授、左锐教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冯传平教授、郭华明教授;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韩占涛研究员、桂建业副研究员;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冯辉主任,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刘久荣教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刘振刚研究员、焦文涛副研究员;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产业联盟祖国峰秘书长。会议由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产业联盟副秘书长魏文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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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农业、工业生产的重要支撑, 更是许多居民的饮用水源。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地下水正普遍受到由城市化、工业化、农业和矿业活动导致的污染威胁,地下水污染现象日益严重,甘肃兰州地下水苯污染、河北沧州“红豆水”事件等已严重威胁居民健康,由于地下水具有流动性,若防治不及时,可能造成更大面积的地下水污染,引发严重后果,因此必须对受污染地下水开展污染控制和治理工作。目前,我国的地下水、土壤污染修复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地下水的修复标准尚未出台,标准严重缺失,难以指导我国污染场地的实际修复工作。2015年国家标准化改革推出了团体标准,2018年1月1日实施新的标准化发,赋予了团体标准明确的法律地位,也是地下水污染修复工作的“破冰”之举。给地下水污染修复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有利的奠定了行业规范发展的坚定基础。

会议首先由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编制工作组向专家汇报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标准中主要技术内容做重点介绍。污染地下水原位注入技术作为地下水原位修复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其适用性、技术设计要求、场地参数确定等方面尚未有规范性文件,在此背景下,制定此标准,旨在为各级环保部门、污染场地从业相关人员开展污染地下水原位注入 修复工作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案例参考,并对我国地下水污染的治理修复工作起到引导和促进作用。《指南》首先确立了污染地下水原位注入修复技术需要遵从以下三大原则:科学性、可行性及安全性原则,并给出了污染地下水原位注入修复技术的基本流程/技术路线,规定了本技术从内容需要包括场地特征数据收集阶段、原位注入可行 性评估阶段和原位注入实施阶段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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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对《指南》的编写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地下水联盟走在了标准化建设的前沿,是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首个地下水相关标准平台,《指南》的出台将为地下水原位技术的发展提供指导性的方法指南,推动行业的规范发展。各位专家从标准术语、典型案例选择等多个方面给出了修改意见。联盟标委会将听取专家的建议,会后积极推进指南的修改工作,完善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后续推广工作,以团体标准实践为基础,促进地下水防治领域专业化、标准化、秩序化、规范化发展,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相关产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