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信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专业委员会申报的《数字化能力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批准立项。标准编制计划编号为:《数字化能力评价准则》 P2021-26。
请申报单位按照团体工作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对标准质量严格把关,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标准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
为使该立项标准的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欢迎有意参与该立项标准编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与协会联系。
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信息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5三层
联 系 人:杨明宇 陈伽
联系电话:13552008951 13810913319
中国信息协会
2021年12月1日
《数字化能力评价准则》 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