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1-11-12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由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牵头,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共同修订的《眼影、睫毛滋养液、眉彩膏(液)、面部修饰膏、眼线膏、沐浴(足)盐、洗衣片》等28项团体标准,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于2021年12月26日前发送协会邮箱。 征求意见稿网址:http://sthzp.net/ 注:如果本标准涉及相关专利问题,请指出并提供支持性文件及有关数据。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春梅 电话:0754-88658188 邮 箱:773788949@qq.com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609单元 邮 编:515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