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发布时间:2021-10-13
根据《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农产品产地铅污染源识别技术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业经学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自2021年11月13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农产品产地铅污染源识别技术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目录 《农产品产地铅污染源识别技术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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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发布时间:2021-10-13
根据《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农产品产地铅污染源识别技术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业经学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自2021年11月13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农产品产地铅污染源识别技术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目录 《农产品产地铅污染源识别技术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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