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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酒业协会关于征集红曲酒领域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闽酒协发【2021】4号
发布人:福建省酒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1-03-15


各红曲酒生产企业∶

为发挥标准在红曲酒生产中的引领作用,规范红曲酒产品的生产流程,提升红曲酒产品的品鉴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第18 条,我会立项了红曲酒团体标准。该标准起草工作由福建省酒业协会负责牵头组织,拟于2021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制定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标准制定工作,决定面向红曲酒生产企业公开征集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起草单位应红曲酒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高等院校等,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了解红曲酒行业,熟悉行业调研工作,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高等院校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一人。

(三)能够坚持积极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红曲酒领域所取得的先进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三、起草单位名额不作限制。

四、参与原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资金和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上报要求∶拟成为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高等院校等申请人,请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2021年3月1日前邮寄至福建省酒业协会。

六、联系人∶郑强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 52 号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印务中心1号综合楼 3 层。

联系方式∶0591-87517699/13960782567。邮 箱∶ lardstone@163.com

 福建省酒业协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