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发布时间:2021-01-14
协会各部门,各会员单位、个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航驾协〔2019〕116号)和《进一步推动中国AOPA团体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措施》,针对前期协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标管委)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协会拟调整标管委委员组成,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调整原则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和民航局关于培育、发展、规范团体标准的意见为指导,以协会前期团体标准化实践为基础,以提高标管委工作专业性、权威性和效率为目标,按照专业技术管理与标准程序管理相对分工、相互结合的要求,调整标管委内部结构、组成人员和管理方法。 二、设立专业技术组 根据协会业务发展需要,在标管委内设立适航、航空运行、航空教育、无人机等4个专业技术组。 (一)基本职责 专业技术组在标管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1.对拟立项的团体标准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是否符合立项条件的意见; 2.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提出是否符合公开征求意见条件的意见; 3.组织对团体标准进行技术审查,做出是否通过技术审查的结论意见; 4.处理标管委交办的其他涉及标准的专业技术事务。 (二)组成人员 1.每个专业技术组由7-12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 2.成员需具有副高职及以上专业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水平; 3.成员来自相关科研、运行、教学等行业一线机构(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并有一定的细分专业代表性; 4.由协会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名,标管委审核、协会秘书处审核、批准。 (三)日常运行 1.专业技术组的工作,统一由标管委办公室(协会标管办)组织协调,业务主管部门参与联络协调; 2.除团体标准技术审查采用票决外,其他事务采用协商办法处理;意见不一致时,采用多数人意见,同时如实指出存在的不同意见,提交标管委复审; 3.专业技术组成员根据需要列席协会标管委会议。 三、调整标管委组成 (一)委员数量 标管委设委员12-15人,其中,主任1人。 (二)委员组成 1.各专业技术组组长; 2.具有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水平的协会专职工作人员4-6人; 3.行业专家、标准管理专家4-5人; 4. 委员人选由协会标管委提名,协会秘书处审核、批准。 四、改进管理方法 (一)专业技术组一般单项性初审活动,利用微信群等通信平台实施。 (二)团体标准专业技术组的技术审查和标管委立项审查、综合审查,以及标管委全体会议(例会),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实时同场会议形式实施,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函审或微信群评审形式实施。 (三)对非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组成员、标管委委员,参加团体标准评审时,按照标准发放评审费;对协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标准发放补助;对在标准化管理方面表现较好的人员,年终实施奖励,以调动有关人员积极参与协会标准化管理的积极性。 (四)对不适合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因个人原因,专业技术组成员未参加专业技术组,标管委委员未参加标管委全体会议及相关评审活动,一年内累计达到2次,则自动丧失专业技术组成员、标管委委员资格。 承办单位: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荣超 电话: 010-64616810 17801092390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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