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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关于征求《化妆品生产消毒操作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发布人: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0-12-0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消毒操作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浙保化协〔2020〕37号),协会于2020年7月16日批准由玫琳凯(中国)有限公司牵头制定《化妆品生产消毒操作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现牵头单位联合浙江颜雪化妆品有限公司、养生堂安吉化妆品有限公司、欧诗漫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优尼克消毒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春池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已完成《化妆品生产消毒操作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见附件1)。根据标准制定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请于意见征求结束日期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

王 东 0571-85188458 15157110630

金宁宁0571-85871052 15857160623

钱 锋 0571-85871051 13738170558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新天地商务中心 12 幢 10 楼

E-mail:zjxiaodu@126.com

 

附件:

1.《化妆品生产消毒操作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团体标准《化妆品生产消毒操作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 《化妆品生产企业消毒操作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