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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关于《发热诊室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人: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 发布时间:2020-10-16


各有关单位:

依照《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何浩主任牵头申报的《发热诊室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

序号

申报标准名称

牵头起草单位

牵头起草人

评审结果

1

发热诊室建设规范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何    浩

同意立项

请牵头起草单位和课题组遵照国家标准委、民政部联合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文件及《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制修订程序有关要求,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企业、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加入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者请与学会科研学术部联系。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0-83829145 13710587846(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gdswsjjxh@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7号鹏源发展大厦1502室

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

2020年10月16日


团体标准《发热诊室建设规范》立项通知(10.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