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0-10-12
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电促会〔2018〕26号)有关规定,由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牵头编制的团体标准《电子商务直播基本名称规范》、《电子商务直播服务规范》、《电子商务直播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并修改定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12日-10月17日。 如有异议,请于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联系。 联系人:陈福棣、姚园 联系电话:0571-87065525、85806719 电子邮箱:zjdscjh@163.com
附件: 1.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2020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