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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顺利通过团体标准《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专家审查会
发布人: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0-07-29


根据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疫情团体标准”工作计划,7月24日下午协会组织召开团体标准T/SICCA 004-2020《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专家审查会议。

会议由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施建华主持,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副秘书长惠倩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专家审查组有同济大学徐文华教授、上海计量院钟义林高级工程师、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蔡云飞高级工程师、上海迪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朱春博士、上海海洋大学包建强教授5位专家组成,经专家组成员一致推荐同济大学徐文华教授担任此次专家审查组组长。编制组专家同济大学徐斌教授等共同出席审查会议。

协会副秘书长施建华首先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标准修订的背景意义、编制说明及征求意见的情况。在对标准条文开始评审前,徐文华教授首先对标准原名称《室内空气品质评价准则》提出了修改建议,认为根据标准所涉及的评价内容及所釆用的评价方法,改为《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更为合理。为此,徐教授依据国内外的相关标准及研究阐述了两者的本质区别:室内空气质量的评价主要釆用客观评价方法,定量检测分析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允许值;而室内空气品质的评价除了必要的客观评价外,还必须包括人员对室内空气的主观感受评价,后者所涉及的工作量及工作难度较大,尚无成熟的经验可参考,需要进一步探讨。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釆用徐教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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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专家组成员对《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标准文本进行逐条审定,主要对在线监测管理、指标要求的设定提出了专业的建议。最后,专家组认为该标准编写符合GB/T 1.1的规则,内容完整、形式规范,以国内外相关标准、指标为基础,结合市场应用实际情况,参考国内外现有的标准,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的内容和指标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同时要求起草组对标准送审稿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尽快形成报批稿,报送协会秘书处审批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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