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0-07-24
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已于2020年7月24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完成。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团体的发展及团体标准化工作需求,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经研究讨论,通过了上述文件的修订版,现予以重新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23日 联系邮箱:nmsongweijie@163.com 附件: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v1.0或v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