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宿迁市企业信用建设促进会
发布时间:2019-11-29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的有关规定,由红盾征信(宿迁)有限公司、沭阳绿盾征信有限公司等单位牵头申报的《企业社会信用信用采集展示规范》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的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实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利权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大厦1004室 电 话:15951366558 邮 箱: 2820006543@qq.com
宿迁市企业信用建设促进会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