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要求
粒状、条状或片状产品,无机械杂质。
4.2 技术指标
产品应符合表1的技术指标。
表1 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特级 优级 合格
总养分a(N+P2O5+K2O)/% ≥ 40.0 30.0 25.0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b /% ≥ 60.0 50.0 40.0
硝态氮c /% ≥ 1.5
水分d(HO2) ≥ 0.08 1.0 1.5
粒度e(1.00 mm-4.75 mm或3.35 mm-5.60mm)/% ≤ 90
稀土元素f(以镧铈氧化物计) ≤ 0.25 0.20 0.10
pH(1:250水浸液) 9.80 9.7 9.5
单一中量元素g (单质计)/% 有效钙 ≤ 1.0
有效镁 ≤ 1.0
总硫 ≤ 2.0
单一微量元素h (单质计)/% ≥ 0.02
重金属限量成分 氯(Cl) ≤ 0.000059% 1.0% 3.0%
钠(Na) ≤ 0.03% 1.0% 3.0%
汞(Hg) ≤ 0.0ppm 2ppm 5ppm
砷(As) ≤ 1.1ppm 3ppm 10ppm
镉(Cd) ≤ 2.6ppm 5ppm 10ppm
铅(Pb) ≤ 28.8ppm 35ppm 50ppm
铬(Cr) ≤ 12.4ppm 30ppm 50ppm
a 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应小于4.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1.5%。
b 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并在包装容器上注明为“枸溶性磷”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项目不做检验和判定。若为氮、钾二元肥料,“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项目不做检验和判定。
c 包装容器上标明“含硝态氮”时检测本项目。
d 水分以生产企业出厂检验数据为准。
e 特殊形状或更大颗粒(粉状除外)产品的粒度可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f 镧、铈氧化物稀土元素总量。
g 包装容器上标明含钙、镁、硫时检测本项目。
h 包装容器上标明含铜、铁、锰、锌、硼、钼时检测本项目,钼元素的质量分数不高于0.5%。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稀土基肥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销售与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稀土基肥的生产与经营销售。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