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6.1 概述
6.1.1 核算排放边界内的直接排放量和间接排放量。
6.1.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采用排放因子法,根据活动水平数据、对应的排放因子和全球变暖潜势值计算碳排放量。
注:企业如有条件,可采用实测法。
6.2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企业排放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计算,见公式(1)
6.3 直接排放量
企业产生的直接排放量的计算,见公式(2)
企业在生产运行阶段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计算,见公式(3)
企业在生产运行产生的废气排放量计算,见公式(4)
污水甲烷排放因子的计算,见公式(5)
6.4 间接排放量
企业净购入的生产用电力、热力、原料以及厂界范围外相关运输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见公式(6)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池隔膜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核算边界、活动数据、核算方法和数据质量管理,明确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聚烯烃电池隔膜以及以聚烯烃隔膜为基材的涂覆隔膜产品生产企业。
是否包含专利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