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区位与选址、功能布局、交通接驳、公共空间与步行环境、运营与技术创新八个章节。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针对轨道站点周边的综合开发项目,以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TOD)为原则,进行等级划分及综合评价。
标准范围说明及评价条件
1 城市轨道TOD综合开发项目在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满一年后可申报等级评价。 在完成建筑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可申请阶段性评价。
2 鼓励TOD项目在规划完成和概念性设计阶段,开展预测评工作,以避免在建设设计阶段由于前序规划问题,造成功能不合理,影响阶段性评价及最终评价的结果。
3 城市轨道TOD综合开发项目的主要功能区域应达到同一等级的建设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
4 城市轨道TOD综合开发项目应着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应作为等级评价必备的先决条件。评定等级前,综合开发项目应在两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否则不具备参评和续评资格。
5 城市轨道TOD综合开发项目应具备完整合规的建设、运营服务图纸及文件资料档案。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