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老旧小区低碳化改造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地方气候特点,宜采用成本低、被动式、对居民干扰小、工期短的技术。
老旧小区低碳化改造应满足建筑安全性需求。
老旧小区低碳化改造应明确后续工作年限。
老旧小区低碳化改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 55035的规定。
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渠道及文本获取方式
一、公开渠道
1.山东土木建筑学会官方网站:学会将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专门板块,用于发布和更新标准的相关信息。
2.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学会将利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标准的相关信息。
二、文本获取方式
邮寄申请:需要的用户可向学会秘书处提交申请书,邮寄至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路29号检测楼5002室,邮编:250031)。
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路29号检测楼5002室
邮编:250031
电话:0531-85595195/85595270
电子信箱:sdjkyts@126.com
适用范围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老旧小区低碳化改造工作,依据寒冷地区气候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寒冷地区老旧小区低碳化改造。
寒冷地区老旧小区低碳化改造后宜达到现行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T 5026的碳排放水平。
寒冷地区老旧小区低碳化改造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是否包含专利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