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基本要求
4.1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有效的原则、在施工治理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4.2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必须现场勘查、污染评估,并出具完整的治理方案。
4.3承担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的企业应具备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资质。
4.4治理人员需持有室内环境治理员(包括专业咨询人员、专业勘察人员、技术负责人、治理施工人员、质量管理员等)上岗证。
4.5治理服务委托的从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环境要求、安全要求、
人员要求、配置要求、服务要求、验收规则、评估报告和跟踪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民用建筑工程及各种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施工服
务。也适用于其它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施工服务。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