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1 集成烹饪中心设备应符合GB/T 4706.1 、GB/T 18884.2、GB/T 18884.4规定的要求。
4.2 吸油烟机应符合GB/T 17713规定的要求。
5 性能指标分级原则
集成烹饪中心的性能指标包括弥散浓度、热效率。
6 指标分级
集成烹饪中心的指标分级见表1、表2。
表1 外排式吸油烟机性能指标分级
项目 单位 指标 性能分级 试验方法
弥散浓度(m) μg/m3 ≤100 A 见T/GIEHA 047-2022附录A
100<m≤250 B
250<m<500 C
表2 灶单元性能指标分级
项目 单位 指标 性能分级 试验方法及参考依据
热效率 % ≥60 A GB 16410、GB 30720
≥57 B
≥54 C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集成烹饪中心性能分级涉及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以及性能分级、性能分级评价方法、认证标识等。
本文件适用于家用厨房集成烹饪中心性能分级。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