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一般试验要求、标志、互换性、质量和弯矩、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灯头温升、耐热性、防火与防、故障状态、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灯的寿终试验、光生物安全、非正常工作、调光灯和三档位灯的试验条件、全部产品评估、型式试验的核查和灯具设计信息等。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为一体的管形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本标准对该种灯规定了安全和互换性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和检验其是否合格的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和类似场合作为普通照明用的灯,且额定电压50 V~250 V,额定频率50 Hz或60 Hz,所用灯头符合IEC 60061-1的要求。
对于本标准未特别提及的灯座系统,由生产者提供的安全相关试验的相关信息适用。
本标准的要求只涉及型式试验。
关于全部产品检验和批量产品检验的推荐方法在附录A中给出。
本标准已根据IEC 62471 和IEC/TR 62471-2的要求涵盖光生物安全性。蓝光和红外危害低于要求标识的水平。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