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心肺体外循环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具有的基本设备和材料配置的分类、组成、作用、要求等。标准中对心肺体外循环设备和材料分类、人工心肺机、变温设备、空氧混合器、固定支架、血液回收机(选配)、负压辅助静脉引流装置(选配)、应急电源等心肺体外循环专用设备,凝血和抗凝检测、氧代谢及组织灌注检测、血气电解质分析仪、血糖仪、胶体渗透压检测仪、游离血红蛋白测量仪,心脏除颤仪、临时心脏起搏器等心肺体外循环配套仪器,以及体外循环耗材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心肺体外循环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具有的基本设备和材料配置的分类、组成、作用、要求等。
体外循环技术涵盖身体外实施血液循环的体外生命或器官支持技术。本标准中“心肺体外循环”的范围限于支持心和肺功能的部分体外循环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心肺转流技术和体外膜肺氧合技术两种心肺体外循环技术的医疗机构,为保障此项医疗技术安全开展所应配备的最基本的设备、配套仪器以及相应耗材。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