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松江大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分布区域为东经121°02′~121°36′、北纬30°40′~30°89′,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泖港镇、石湖荡镇、新浜镇、小昆山镇、佘山镇6个镇的现辖行政区域,共334.09 km2
5 生产技术要求
5.1 立地条件
符合T/SJZX 001的规定。
5.2 栽培管理
5.2.1 品种
应选择在当地适应性强的优质粳稻品种,主要为“松早香1号”、“松香粳1018”、“秀水114”、“秀水134”等。
5.2.2 播种
5.2.2.1 播种时间
5月上旬~6月上旬。
5.2.2.2 播种方式
水直播。
5.2.2.3 播种量
按照45 kg/ha~75 kg/ha的播种量进行。
5.2.2.3 肥水管理
5.2.2.3.1 通过秸秆还田及种植绿肥培肥土壤。
5.2.2.3.2 三叶一心期开始保持2 cm~3 cm浅水层,勤灌促进分蘖。
5.2.2.3.3 扬花期及灌浆前期,保持5 cm~6 cm浅水层。
5.2.2.3.4 进入乳熟期后,采取间隙灌水。
5.2.6 病虫害防治
按照NY/T 2156的规定进行,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污染环境。
5.2.3 采收
9月上旬~11月下旬分品种适时收割。
5.3 加工
按照T/SJZX 002的规定进行。
6 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
6.1产品分级
松江大米按容重精米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
6.1质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各等级松江大米质量指标及检测方法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松江大米质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一级 二级 三级
总体要求 松江大米米粒饱满,晶莹半透明,米饭柔软有弹性,食味清香略甜,表面油光 GB/T 5492
碎米 总量,% ≤ 10.0 12.5 15.0 GB/T 5503
其中:小碎米含量,% ≤ 0.2 0.5 1.0
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 GB/T 5502
垩白度,% ≤ 2.0 4.0 6.0 GB/T 1354
水分,% ≤ 15.5 GB 5009.3
不完善粒 总量,% ≤ 3.0 GB/T 5494
其中:霉变粒,% ≤ 1.0
杂质限量 总量,% ≤ 0.25 GB/T 5494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0.02
黄粒米,% ≤ 1.0 GB/T 5496
互混率,% ≤ 5.0 GB/T 5493
胶稠度,mm ≥ 70.0 GB/T 22294
直链锭粉含量,% 9.0~19.0 GB/T 15683
蛋白质,% 5.0~10.0 GB 5009.5
6.2 卫生指标及检测方法
松江大米的卫生指标及检测方法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
6.3 净含量
6.3.1 定量包装的松江大米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3.2 净含量的检测按照JJF 1070的规定进行。
1 检验规则
7.1 扦样、分样
按 GB/T 5491 规定的方法执行。
7.2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 GB/T 5490 规定的方法执行。
7.3 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7.4 检验分类
7.4.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表1中特征性指标以外的所有项目。
7.4.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需要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原料、设备、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国家主管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5 判定规则
7.5.1 凡不符合GB 2715 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等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
7.5.2 产品的质量指标有一项达不到本标准规定的,可以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测,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指标达不到规定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GB 28250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8.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 包装
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
8.3 储存和运输
8.3.1 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暑、无异味的合格仓库中,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8.3.2 产品在常温下的保质期应不低于3个月。
8.3.3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防雨、防晒,不应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运,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适用范围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