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如学校、幼儿园、医院、办公室、宾馆饭店、医院、影剧院、茶社等公共场所及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也适应于全装修成品房开发商装饰装修工程。
2、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统一合同、执行标准、材料要求、施工控制污染工艺要求、委托检测、资质管理等要求。
3、通过本标准制定,可以避免和预防业主深信装饰企业自称环保装修虚假广告宣传受骗行为的发生,可以准确的选择具备绿色环保装饰资格认证的企业为其服务。约束装饰企业实现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室内环境质量同步达标。消费者不再为装饰污染担惊受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环保装饰服务企业术语和定义、适用范围、统一合同、执行标准、装饰材料要求、施工控制污染工艺、验收检测、资质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活动的装饰装修企业。装饰装修工程包括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如住宅、医院、敬老院、幼儿园、学校教室;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如办公楼、商店、宾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餐厅、理发店等。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