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网络空间安全服务规范包含通用评价要求和专业能力评价要求。通用评价要求包含基本资格、基 本能力,如机构资信、财务资信、人员状况、办公场所、从业时间、经营业绩、管理制度、合同管理、 保密管理、专业工具等,具体要求见第6章。不同方向的专业能力要求各不相同,各方向具体要求见规 范性附录A-L。依据服务机构的基本资格、基本能力和专业能力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四 级最高,一级最低。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网络空间安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应具备的基本资格、基本能力和 专业能力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能力评价,可作为第三方认证机构对服务机构进行基本资格、基 本能力和专业能力评价的依据,为用户在维护信息网络安全工作中选择服务机构提供参考。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