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1 使用说明
成品使用说明按GB/T 5296.4、GB 31701的规定执行。应增加洗涤、储存等注意事项说明。
4.2 号型规格
4.2.1 号型设置按GB/T 1335规定选用。
4.2.2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按GB/T 1335有关规定自行设计。
4.3 原辅料
4.3.1 面料
按国家有关纺织面料标准选用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面料。
4.3.2 里料
采用与所用面料相适宜并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里料。
4.3.3 辅料
4.3.3.1 衬布、垫肩
采用与所用面料尺寸变化率、性能、色泽相适宜的衬布和垫肩,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4.3.3.2 缝线
采用与所用面辅料性能、色泽相适宜的缝线;绣花线的缩率应与面料相适宜;钉扣线应与纽扣的色泽相适宜;钉商标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装饰线除外。
4.3.3.3 纽扣、拉链及附件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拉链及其他附件,钮扣表面光洁、无缺损,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
4.4 经纬纱向
后身、袖子的允斜程度不大于3.0%,前身底边不倒翘。裤子的允斜程度不大于3.0% 。
4.5 对条对格
4.5.1 面料有明显条格在1.0cm及以上的按表1规定。
表1
部位名称 对条、对格规定 备注
左右前身 条料顺直,格料对横,互差不大衣0.3cm 遇格子大小不一时,以衣长二分之一上部为主
袋与前身 条料对条,格料对格,互差不大于0.3cm, 斜料贴袋左右对称,互差不大于0.5cm(阴阳条格例外) 遇格子大小不一时,以袋前部为主
领尖、驳头 条料对称,互差不大于0.2cm 遇有阴阳格,以明显条格为主
袖子 条料顺直,格料对横,以袖山为准,两袖对称,互差不大于0.8cm -
背缝 条料对条,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0.3cm 遇上格子大小不一,以上背部为主
摆缝 格料对横,袖窿10.0cm以下互差不大于0.4cm -
裤侧缝 中裆线以下对横,互差不大于0.4cm 以明显条格为主
裤前中线 条料顺直,允斜不大于0.8cm
注:特别设计不受此限。
4.5.2 条格花型允斜程度不大于3%。
4.5.3 倒顺毛(绒)、阴阳格面料,全身顺向一致(特殊设计除外)。
4.5.4 特殊图案面料以主图为准,全身顺向一致。
4.6 色差
4.6.1 领子、驳头、前披肩与大身的色差≥4级,里料的色差≥3-4 级,其他表面部位的色差≥4级。
4.6.2 套装中上装与裤子的色差不低于4级。
4.7 外观疵点
成品各部位的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2规定,成品部位划分按图1。每个独立部位只允许疵点一处,未列入本标准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2相似疵点执行。
图1 部位划分图
表2 各部位允许程度
疵点名称 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
1号部位 2 号部位 3 号部位
粗节〈粗于原纱一倍) 不允许 长度2.5cm以内 长度3.5cm以内
竹节〈粗于原纱二倍〉 不允许 长度1.5cm以内 长度2.5cm以内
双经双纬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 长不限
浅油纱 不允许 长度2.5cm以内 长度3.5cm以内
色档 不允许 轻微 不影响外观
斑疵(油、锈、色斑) 不允许 不明显,不大于0.2cm2 不明显,不大于0.3cm2
散布性棉结、毛粒、粗节 、竹节 不允许
注1:浅油纱,目测距离60cm 观察时可见。
注2:粗纱、色纱、大肚纱等特殊风格的产品除外。
4.8 缝制
4.8.1 针距密度按表3规定(特殊设计除外)。
表3
项目 针距密度 备注
明暗线 细线 不少于12针/3cm 特殊需要除外
粗线 不少于9针/3cm
包缝线 不少于9针/3cm —
手工针 不少于7针/3cm 肩缝、袖窿、领子不少于9针
三角针 不少于5针/3cm 以单面计算
锁眼 细线 不少于12针/1cm —
粗线 不少于9针/1cm —
钉扣 细线 每眼不少于8根线 缠脚线高度与止口厚度相适应
粗线 每跟不少于6根线
注:细线:20tex及以下缝纫线;粗线:20tex以上缝纫线
4.8.2 各部位缝制平服,线路顺直、整齐、牢固,针迹均匀,上下线松紧适宜,无跳钱、断线,起止针处及袋口须回针缉牢。
4.8.3 领子平服,不反翘,领子部位明线不允许有接线。
4.8.4 绱袖圆顺,前后基本一致;袋与袋盖方正、圆顺;袋口两端应打结。
4.8.5 滚条、压条要平服、宽窄一致。
4.8.6 外露缝份须包缝,各部位缝份不小于0.8cm,领、袋、门襟、止口等特殊设计除外。
4.8.7 锁眼定位准确,大小适宜,扣与眼对位,整齐牢固。眼位不偏斜,锁眼针迹美观、整齐、平服。
4.8.8 钉扣牢固,扣脚高低适宜,线结不外露。钉扣不得钉在单层布上(装饰扣除外),缠脚高度与扣眼厚度相适宜,缠绕三次以上(装饰扣不缠绕),收线打结须结实完整。
4.8.9 扣与扣眼上下要对位。四合扣牢固,上下要对位,吻合适度,无变形或过紧现象。
4.8.10 绱门襟拉链平服,左右高低一致。
4.8.11 商标和耐久性标签位置端正、平服。
4.8.12 对称部位基本一致。
4.8.13 领子部位不允许跳针。其余部位30cm内不得有连续跳针或两处及以上单跳针。链式线迹不允许跳针。
4.8.14 装饰物(绣花、镶嵌等)牢固、平服。
4.8.15 裤子侧缝顺直,扭曲率不大于2.0%,短裤不考核。
4.8.16 裤后裆缝用双道线或链式线缝合。
4.9 规格允许偏差
表4
部位名称 规格允许偏差/cm
领大 ±0.6
衣长 ±1.0
胸围 ±2.0
总肩宽 ±0.8
长袖袖长 圆袖 ±0.8
连肩袖 ±1.2
短袖长 ±0.6
腰围 ±1.5
裤长 ±1.5
4.10 整烫
4.10.1 各部位熨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及亮光。
4.10.2 覆粘合衬部位不允许有脱胶、渗胶、起皱、起泡、沾胶。
4.11 理化性能
4.11.1 基本安全性能按照GB 18401的规定执行,儿童类产品安全性能按照GB 31701规定执行。
4.11.2 成品理化性能按表5规定。
表5
项目 分等要求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纤维含量 符合GB/T 29862的规定
尺寸变化率/%
≥ 水洗b 领大a -1.0 -1.5 -2.5
胸围 -1.5 -2.0 -3.0
衣长 -1.5 -2.5 -3.5
腰围 -1.0 -1.5 -3.0
表5(续)
项目 分等要求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尺寸变化率/%
≥ 水洗b 裤长 -1.5 -2.5 -3.5
干洗b 领大 -2.0
胸围 -1.5
衣长 -2.0
腰围 -2.0
裤长 -2.0
洗后外观b 洗涤后覆粘合衬部位不允许有明显的大面积脱落、起泡现象,其他外观:不允许出现破损、脱落、锈蚀、变形、缝口不允许脱散的现象;扭曲?3%,洗后变色≥3-4级。
面料色牢度/级
≥ 耐干洗b 变色 4 3-4 3
沾色 3-4 3-4 3
耐皂洗b 变色 3-4 2-3 2-3
沾色 3-4 3 2-3
耐干摩擦 沾色 3 3 3
耐湿摩擦 沾色 2-3 2 2
耐光 变色 3-4 2-3 2-3
耐汗渍 变色 3-4 3 3
沾色 3-4 3 3
耐水 变色 3-4 3 3
沾色 3 3 2-3
里料色牢度/级
≥ 耐皂洗b 沾色 3
耐干摩擦 3
耐汗渍 变色 3
沾色
耐水 变色 3
沾色
面料起球/级c ≥ 4 3-4 3
接缝性能d 纰裂≤0.6cm
裤后裆缝接缝强力/N ≥ 面料 140
里料 80
a 立领或中式领。
b 水洗尺寸变化率、耐皂洗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和水洗后外观不考核使用说明中标注不可水洗的产品;干洗尺寸变化率、耐干洗色牢度和干洗后外观不考核使用说明中标注不可干洗的产品;腰围不考核松紧腰围,褶皱处理或纬向弹性产品不考核横向尺寸变化率。
c 磨毛、起绒织物不考核起球。
d 接缝性能试验结果出现滑脱、织物断裂、缝线断裂、织物撕破判定为不符合要求。含有氨纶的弹力产品不考核;轻薄类、烂花类、镂空疏松工艺产品参照GB/T 18132标准执行;外层仅起装饰作用部分不考核接缝性能。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染机织服装的术语与定义、要求、检测方法、检验分类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质量承诺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染液手工染色的棉、麻、丝、毛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服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