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酒精度 /(%vol) 高度酒40-70,低度酒 25-40
固形物/(g/L) 高度酒≤0.50,低度酒≤0.70
总酸(以乙酸计)/(g/L) 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的执行的指标≥高度酒0.25 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的执行的指标≥低度酒0.2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的执行的指标≥高度酒0.50 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的执行的指标≥低度酒0.40
酸酯总量/(mmol/L)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的执行的指标≥4.0
甲醇b/(g/L) ≤0.40
氰化物b(以HCN计)/(mg/L)≤6.00
铅c( 以 Pb 计 )/(mg/kg )≤ 0.18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粮固态酿造白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纯粮固态酿造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