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HJ 766 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962 土壤 pH 值的测定
HJ 1082 土壤和沉积物六价铬的测定
HJ 1091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盐泥Salt mud
氯碱行业精制盐水工段离子膜烧碱工艺产生的含盐类固体物质。
3.2
盐泥混合稳定材料 Salt mud mixed stabilized materials
采用盐泥、淤泥、粉煤灰、固化剂通过破碎、搅拌工艺制成具有一定抗压性能且能形成满足环境标准并保持长期稳定的材料。
4 原料要求
4.1盐泥
盐泥作为原料使用前,应对其来源等进行了解,明确盐泥属性,通过鉴定等方式排除危险废物,按属性满足环境管理综合利用要求。分析盐泥的污染物控制指标和理化指标,污染物控制指标及限值应满足表1要求,理化指标及限值应满足表 2 要求。
表1 盐泥污染物控制指标及限值
序号 必检控制指标 总量mg/kg 检验方法
1 砷 ≤50 HJ 766
2 镉 ≤1 HJ 766
3 铬 ≤15 HJ 766
4 铜 ≤50 HJ 766
5 铅 ≤50 HJ 766
6 汞 ≤1 HJ 702
7 镍 ≤100 HJ 766
8 锌 ≤50 HJ 766
表2 盐泥理化指标及限值
序号 理化指标 限值 检验方法
1 PH ≥7.0,≤10.0 GB/T 15555
2 含水率/% ≥20% GB/T 50123
3 有机质/(g/kg) ≤20 GB/T 33469
4.2淤泥
淤泥主要产生于自然水文过程,在使用前应对淤泥进行取样分析,排除危险废物,按属性满足环境管理综合利用要求。开展重金属指标和理化指标检测,污染物控制指标及限值应满足表3要求,理化指标及限值应满足表4要求。
表3 淤泥污染物控制指标及限值
序号 必检控制指标 总量mg/kg 检验方法
1 砷 ≤60 HJ 680
2 镉 ≤65 GB/T 17141
3 铬(六价) ≤5.7 HJ 1082
4 铜 ≤18000 HJ 491
5 铅 ≤800 GB/T 17141
6 汞 ≤38 HJ 680
7 镍 ≤900 HJ 491
表4淤泥理化指标及限值
序号 理化指标 限值 检验方法
1 PH ≥6.5 HJ 962
2 含水率/% ≥20% GB/T 50123
3 有机质/(g/kg) ≤40 GB/T 33469
4.3粉煤灰
粉煤灰主要来源于燃煤火力发电副产物,作为原料时需测定比表面积、粒度分布、重金属含量等指标。粉煤灰应符合GB/T 1596中的要求,选用应不低于II级。
4.4固化剂
固化剂应满足CJJT286-2018要求,不得含有有毒物质。
5 成品要求
盐泥混合稳定材料固化前重金属浸出和其他指标限值满足表5要求,固化28d后力学性能指标满足表6要求。
表5盐泥混合稳定材料固化前指标限值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1 外观 表面平整、质地均匀
2 颜色 呈灰色或深灰色,无明显色差
3 压实度 ≥80%
4 砷 ≤0.1mg/L
5 铅 ≤0.3mg/L
6 镉 ≤0.03mg/L
7 铬(六价) ≤0.2mg/L
8 铜 ≤1.0mg/L
9 镍 ≤0.2mg/L
10 锌 ≤1.0mg/L
11 锰 ≤1.0mg/L
12 含盐量 ≤0.1%
表6盐泥混合稳定材料固化28d后需达到指标限值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1 无侧限抗压强度(28 d) ≥150 kPa
2 压缩性(28 d) 压缩系数a100-200≤0.5 MPa-1
3 渗透性(28 d ) 渗透系数k≤10-4 cm/s
6 试验方法
6.1 制样
盐泥混合稳定材料的制备,应按照GB/T 50123-2019第4章规定执行。
6.2 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产品试件应放入养护室内进行养护,养护室温度应控制在20℃±3℃,湿度应控制在90%以上。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盐泥混合稳定材料的原料、成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盐泥为主要原料制得的盐泥混合稳定材料的生产和使用,且仅用于地下水含盐量大于1g/L的二类工业用地(包括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回填利用。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