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1 一般规定
5.1.1 农药含盐有机废水树脂吸附处理工程应配备报警和应急系统,树脂吸附处理工程开机前应确保压缩空气、蒸汽、工艺水及脱附剂正常供应。
5.1.2 树脂吸附塔吸附运行中,宜始终保持塔内树脂处于液体浸满状态。
5.1.3 农药含盐有机废水树脂吸附处理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废水树脂吸附构(建)筑物与设备、树脂再生建(构)筑物与设备、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电气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052、GB 50054、GB 50055等的相关规定,仪表配管、配线设计应符合HG 20512的相关规定。
5.1.4 采用有机溶剂脱附时,脱附液应采用精馏回收利用其中的有机溶剂,残余釜底液可通过焚烧处理;采用酸或碱溶液脱附时,脱附液可经过氧化处理后进污水处理站。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药含盐有机废水树脂吸附处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全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药含盐有机废水树脂吸附处理工程,可作为农药含盐有机废水树脂吸附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的技术依据。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