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1.2生产企业采购的各类原材料应满足住建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中对材料的要求,并重点对以下项目进行现场检验:
a)钢管应无裂纹、凹陷、锈蚀,不得采用对接焊接钢管;
b)钢管应平直,直线度允许偏差应为管长的1/10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刺;
c)立杆壁厚不应小于3.1mm,水平杆和水平斜杆壁厚不应小于2.4mm,标准型竖向斜杆壁厚不应小于2.2mm,重型竖向斜杆壁厚不应小于2.4mm;
d)铸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砂眼、缩孔、裂纹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e)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生产、租赁、专业承包企业的一般要求、品质管理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品质联盟成员及从事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生产、租赁、专业承包等企业。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