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 要求
5.1 原料
5.1.1 鲜叶:采自紫娟茶树新梢,鲜叶应保持芽叶完整、新鲜、匀净,不得混入来自其它茶树的鲜叶、不得掺入非茶类及劣变的鲜叶。5.1.2 鲜叶的采摘分级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5.1.3 原料装运 采用清洁、无污染、通透性好的盛具,装叶量以不影响茶叶品质为宜。应采取措施防止鲜叶变质和杜绝混入有异味、有毒、有害物质。 5.2 初制产品 5.2.1 初制加工工艺要求:鲜叶按本标准5.1.2归堆后,按照勐海紫娟白茶的加工工艺对原料进行茶叶初制加工。 5.2.2 茶叶初制生产加工管理:按云农通告[2019]第9号《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程(试行)》执行。 5.2.3 生产加工原料时不得加入任何添加剂或其他非茶类的物质。 5.3 产品 5.3.1紫娟初制产品,经过独特加工工艺,其感官品质特征应符合表2的规定。5.3.2 紫娟白茶袋泡茶 袋泡茶的滤袋材料和辅助材料要求应符合GB/T 24690中5.1、5.2条款的规定。5.3.3 理化指标 紫娟茶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见表3的规定。5.3.4 食品安全指标 勐海紫娟茶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表9的规定。5.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测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计算按GB/T 9833.1中附录C的规定执行。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勐海紫娟茶产品的生产范围、术语和定义、产品的分类、品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勐海县辖区内栽培型紫娟茶树鲜叶为原料或按照传统、独特的加工工艺在勐海加工的紫娟白茶产品。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