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在GB/T 17713-2011的基础上对空气动力性能、噪声、气味降低度、油脂分离度等指标提高了要求;在GB/T 16410-2007的基础上对燃烧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火焰传递、离焰、熄火、回火、黑烟、接触黄焰、小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使用超大型锅时的燃烧稳定性、阀门外壳温升和点火器外壳温升、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等指标提高或细化要求;新增对烟道防火安全装置、止回阀、电磁兼容等要求,并根据GB 30720-2014对集成灶的热效率按2级能效水平进行要求。该标准的部分内容填补了国内外同类标准的空白,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成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GB/T 13611规定的除二甲醚、沼气、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以外的城镇燃气,单相额
定电压≤250V的集成灶,包括:
a)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 kW 的集成灶;
b)额定热负荷符合 a)规定、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 kW 的带有电器单元的集成灶。
使用二甲醚、沼气、液化石油气混空气和 GB/T 13611 以外燃气种类的集成灶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中使用的集成灶,以及吸排油烟装置为内循环的集成灶。
本标准并未考虑:
——儿童使用器具的情况;
——具有肢体、感官或精神能力缺陷的人群。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