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安徽好粮油 糯米应满足的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质量指标
指标类别 质量指标 粳糯米 籼糯米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基本指标 水分含量/% ≤ 15.5 14.5
碎米 总量/% ≤ 3.0 6.0 5.0 10.0
其中小碎米含量/% ≤ 0.5 1.0
淀粉含量/% ≥ 88
不完善粒含量/% ≤ 2.0
杂质1含量/% ≤ 0.1
黄粒米含量/% ≤ 0.1
互混/% ≤ 1.0
色泽、气味 正常且色泽均匀一致
定等指标 食味值/分 ≥ 90 80 90 80
直链淀粉含量/% ≤ 1.5 2.0 2.5 3.0
注1:砂土、石子、玻璃、塑料等不可检出;
5 食品安全要求
按LS/T 3247规定执行。
6 追溯信息
供应方提供的追溯信息,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追溯信息
信息分类 追溯信息
原料信息 品种名称 以品种审定名为准。
产地 某省、市、县或农场。
收获时间 xx年xx月收获。
化肥和农药使用记录 xx年xx月,使用xx农药xx千克/公顷;xx年xx月使用xx肥料xx千克/公顷。
干燥方式 晾晒或烘干(包括烘干方式)。
储存方式 xx仓型,储存条件(常温、低温、准低温)。
储存地址 xx粮库xx仓/xx公司xx仓。
虫霉防控记录 xx时间采用xx方式熏蒸或防虫等。
储存量 xx 吨。
生产信息 碾米日期 xx年xx月xx日。
加工工艺 xx道砂辊xx道铁棍xx道抛光。
储运信息 储存方式 常温或低温或准低温。
运输方式 铁路或公路,常温或冷链。
其他信息 (可选填) 反映大米质量的其信息,如:富硒,获得有机、绿色认证等。
7 检验方法
7.1 水分含量检验:按GB 5009.3 执行。
7.2 碎米含量检验:按GB/T 5503 执行。
7.3 淀粉含量检验: 按GB 5009.9执行,检验结果按式(1)计算:
………………………………………………(1)
式中,
——试样中淀粉的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以干基计);
——按GB 5009.9计算的试样中淀粉的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试样中水分的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7.4 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按GB/T 5494 执行。
7.5 黄粒米含量检验:按GB/T 5496 执行。
7.6 互混检验:按GB/T 5493 执行。
7.7 色泽、气味检验:按GB/T 5492 执行。
7.8 食味值检验:按GB/T 15682-1995 执行。
7.9 直链淀粉含量检验:按GB/T 15683 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一般规则
按GB/T 5490 执行。
8.2 扦样、分样
按GB/T 5491 执行。
8.3 检验批次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加工的产品为同一批次。
8.4 判定规则
符合4和5要求,同时应提供6追溯信息的安徽省现辖行政区域内种植的糯稻谷为原料加工的糯米,判定为“安徽好粮油 糯米”。
8.5 型式检验
按第4章的规定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1) 新产品投产;
2) 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装备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3)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4) 连续生产三年;
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6) 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
9 标签标识
9.1 标签标识除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外,宜注明产品的贮存条件、原料品种名称、原料产地、原料收获年度、碾米日期等。
9.2 安徽好粮油产品应提供包括4、5指标的检验值和6追溯信息二维码的标签标识。
10 包装、储存和运输
按GB/T 1354 执行。
适用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安徽好粮油 糯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食品安全要求、追溯信息、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及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安徽省现辖行政区域内种植的糯稻谷为原料加工的糯米,包括粳糯米和籼糯米。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