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 剑门关豆腐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见附录A。
4 生产加工安全卫生条件
应符合GB 14881和GB/T 29876的规定。
5 原材料要求
5.1 大豆
应选用保护区域内出产的大豆,蛋白质含量≥42%,并符合GB 1352规定。
5.2 水
应选用保护区域内山泉水,pH值7.3~7.6,并符合GB 5749规定。
5.3 凝固剂
凝固剂采用传统工艺制成的酸水,制作酸水的蔬菜应选用保护区内出产的叶类蔬菜,并符合GB 2763规定。
6 设施设备
6.1 石磨
采用保护区域内出产的青石凿制,磨齿细致整齐、线纹清晰。
6.2 滤布
采用纯棉细纱白布,规格以1m×1m,目数在90目~120目为宜。
6.3 模具
采用木质原料制作,规格尺寸以60cm×40cm×10cm为宜。
7 加工工艺
7.1 酸水制作
新鲜叶类蔬菜清洗后切段,95℃~100℃沸水杀青3min~5min,装坛,常温下发酵24h后,取汁备用。
7.2 鲜豆腐制作
7.2.1 工艺流程
选料→浸泡→磨浆分离→煮浆→凝浆→压榨。
7.2.2 工艺要点
7.2.2.1选料
精选籽粒色泽光亮、完好饱满的大豆,无霉变,无虫噬,无杂质。
7.2.2.2浸泡
将精选大豆清洗干净,用水浸泡至大豆有弹性、无硬感,搓开豆瓣稍凸,皮瓣发脆不发糠。冬季浸泡时间为18h~24h,春秋季浸泡时间为12h~18h,,夏季浸泡时间为4h~8h。
7.2.2.3磨浆分离
将浸泡好的大豆在常温下用石磨加水磨浆,豆浆浓度控制在12%~13%。用滤布过滤,去除豆渣。磨好的豆浆应色度洁白,稠度均匀,手感细腻。
7.2.2.4煮浆
小心加温烧浆至95℃~100℃,沸腾时间维持3min~5min,边煮边搅拌,即时扬浆去除泡沫,避免溢出。煮至浆面无浮沫,无豆腥味,具有豆浆特有的鲜香味。
7.2.2.5凝浆
待豆浆温度晾至70℃~85℃时,缓缓兑入12%~15%的酸水,均匀搅动,使豆浆凝结成豆腐脑。
7.2.2.6压榨
凝浆13min~15min后,将豆腐脑舀入已铺好滤布的模具内,盛满后用滤布将豆腐脑包裹覆盖。盖上模具盖,上置重物压制,压榨至块型整齐均匀、质地密实有弹性,水分含量≤90%为止。
7.3 豆腐干制作
7.3.1 工艺流程
选料→浸泡→磨浆分离→煮浆→凝浆→压榨→成型。
7.3.2 加工要点
7.3.2.1选料
同7.2.2.1。
7.3.2.2浸泡
同7.2.2.2。
7.3.2.3磨浆分离
同7.2.2.3。
7.3.2.4煮浆
同7.2.2.4。
7.3.2.5凝浆
同7.2.2.5。
7.3.2.6压榨
13min~15min后,将豆腐脑舀入已铺好滤布的模具内,盛满后用滤布将豆腐脑包裹覆盖。盖上模具盖,上置重物压制,压榨至块型整齐均匀、质地密实有弹性,水分含量≤60%为止。
8 质量要求
8.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鲜豆腐 豆腐干
色 泽 颜色雪白,有光泽 白色或淡黄色
滋味与气味 味道清香,具有豆腐的原汁醇香,无异味,口感细腻,温柔滋润,爽口无渣 具有豆腐干特有的香味、无异味,醇香可口
组织形态 块形完整,质地细嫩,软硬适宜,表面不发粘,弹性、韧性好 块形整齐均匀,质地密实,柔软有韧性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8.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鲜豆腐 豆腐干
水 分/(g/100 g) ≤90 ≤60
蛋白质/( g/100 g ) ≥8.0 ≥18
8.3 食品安全要求
应符合GB 2712的规定。
8.4 净含量
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剑门关豆腐的保护范围、生产加工安全卫生条件、原材料要求、设施设备、加工工艺、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197号公告批准的以优质大豆为原料,用剑门关山泉水和传统工艺加工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 剑门关豆腐。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