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要求
尺寸与公差
4.1.1 轮辋轮廓
轮辋轮廓应符合GB/T 13202-2015的规定。
4.1.2 轮辋周长
轮辋周长应符合GB/T 13202-2015的规定。
4.1.3 跳动量
钢轮的径向圆跳动量和轴向圆跳动量分别不大于1.0mm和0.8mm。
4.1.4 强度性能试验后变形量
按GB/T 38183-2019中4.3.3条规定径向冲击试验后, 冲击部位的变形量不应超过6mm。
旋转弯曲疲劳试验、径向载荷疲劳试验、扭转疲劳试验后,钢轮的径向和轴向圆跳动量应分别符合GB/T 38183-2019中4.3.1、4.3.2、4.3.4的规定。
静不平衡量
钢轮的静不平衡量应符合QC/T 242-2014中第5章的相关规定。
外观
涂层表面色泽一致,无明显的流痕、缺漆、起泡、脱漆、露底、起皱、麻点、针孔等缺陷。
镀层表面色泽光亮、均匀,无烧黑、鼓泡、剥落、露底及明显的毛刺、花斑、划伤等缺陷。
氧化表面颜色应光亮一致,膜层致密。外露表面不得局部无膜层、污染、疏松、挂灰、烧伤、过腐蚀等缺陷。
焊缝无漏焊、气孔、咬边、焊瘤及裂纹等缺陷,对接处应光滑过渡。
装配质量
辐板与轮辋的螺纹连接及铆接应紧固,不得有松动。
性能要求
旋转弯曲疲劳性能、径向载荷疲劳性能、径向冲击性能、扭转疲劳性能、静负荷性能、轮辋与轮辐焊接强度应符合GB/T 38183-2019中4.3.1至4.3.6的规定。
气密性(仅适用于无内胎车轮)
按GB/T 38183-2019中5.3.7条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时,车轮轮辋气压保持时间大于或等于40s,轮辋周边不应有漏气现象。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车钢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用电动车钢轮(以下简称“钢轮”)的生产、销售和验收。
是否包含专利
否